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征集公告
为办好2019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以下简称“展洽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展洽会徽标(Logo)设计方案。
一、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简介
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经山东省政府批准,由山东省贸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岛市政府主办,中国国际商会等国际商协会组织支持。展洽会依托国家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部署,立足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全面展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规划、成果、重大项目和合作需求,展示国内外重点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发展规划、合作意向,展示国内外科研机构最新技术成果,展示金融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向和重点,着力打造权威性、国际化、高层次的“双招双引”和贸易合作平台,推动国内外资本、技术对接新动能。首届展洽会将于2019年10月19-21日在青岛举行,展洽会的主题是:“创新激发动能,合作促进发展”。展洽会英文名称为:“ New Growth Drivers·Qingdao Fair”,将邀请境内外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山东龙头企业、投融资机构、商协会组织、山东16市及重点开发区,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等参展参会。展洽会同期举行系列推介会、洽谈会,国际合作系列论坛和交流活动等。
二、征集内容
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及主视觉设计方案。
三、征集单位
山东省贸促会负责本次征集活动。
四、设计要求
1、设计应紧贴新动能主题,构图和色彩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易于传播,体现中英文元素。
2、设计者须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作品,包括设计电子稿、原创设计理念及释义。设计电子稿须为矢量图,请采用jpg格式,附psd源图。
3、设计应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彩色图、黑白图均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应可用于网站、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征集单位对获选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于非原创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应由应征人承担,如对展洽会造成损失的,应征人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五、征集方式
1.请将设计方案,与PDF版《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征集活动参评作品创作人承诺书》(附件1)、WORD版《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创作人应征信息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至:xdnzqh@163.com。
2.每件参选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和一份《应征信息表》,由创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参选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六、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5日24时(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作品)。
七、评审和奖励
1.展洽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参选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并进一步选定新动能青岛展洽会徽标。征集单位拥有决定徽标的最终权利。
2.如果徽标作品入围,应征者需提供高精度电子文件,并根据征集单位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3.评选揭晓后,获奖作品的设计者将获得展洽会组织机构颁发的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鹏,电话:0531-86168356 13792659168
E-mail:xdnzqh@163.com
本征集公告由征集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征集活动参评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2、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创作人应征信息表
附件 1
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征集活动
参评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山东省贸促会:
本人投送给贵单位的徽标为自己的原创作品。本作品未向其他单位投送。如本作品涉及抄袭、借用或一稿多投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新动能·青岛展览洽谈会徽标创作人应征信息表
作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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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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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标(Lo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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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 |
单位公章 (机构投稿请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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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不要填写作品编号与接收时间;
2.自然人投稿,不需要填写机构名称与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