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

  山东省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

山东省贸促会制定  山东省统计局批准

20108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 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山东省会展企业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调查表式

四、主要指标解释

五、定点统计的典型企业名单(暂定)

 

 

一、总说明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建立会展业统计体系成为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我们制定了《山东省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本制度通过对山东会展组织者、会展场馆和会展服务商等典型企业的统计,重点反映山东会展业的发展状况、行业结构和发展趋势,为省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有效开展会展业评优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以为会展企业服务为基本指导思想,立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繁荣市场,进一步促进山东省会展业法制化、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优化会展业结构,提高会展业消费规模和水平。

  3、本制度本着重点突出、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先易后难、先粗后细、多种统计方法相结合五项基本原则。

  4、本制度在统计内容和统计指标的设置方面统筹考虑、上下兼顾,将省市相关部门的需要相结合。

  5、本制度考虑到会展业统计调查对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统计调查方法以典型调查为主。典型企业在行业、业态、规模、地域和企业类型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和稳定性。典型企业的选取由山东省会展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展协)、各市贸促会和会展办推荐,并经省贸促会同意,所有被选定的企业纳入定点统计会展业典型企业之列。

  6、本制度适用于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和会展企业单位,上述部门、单位和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

  7、本制度由山东省贸促会制定,山东省统计局审批。会展业统计工作由省展协组织实施,并接受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统计对象和主要内容

  1、统计对象:山东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会展组织者、会展场馆和会展服务商。

  2、统计内容:行业发展规模及水平。发展规模主要包括企业法人数量、会展活动单位数量、展览面积等。发展水平主要包括获得行业认证情况。

通过与统计局系统有关统计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将逐步形成统计局系统现有的行业汇总数据与贸促会通过企业点调的运营结构数据相结合的山东省会展业统计数据体系,满足当前行业管理协调的迫切需要。

  (三)统计资料的报送、管理和发布

  1、山东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和被选定的企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数据,做好统计数据的报送和分析工作。省展协负责对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搜集、整理、审核、汇总和分析,并将结果报送省贸促会。

  2、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减少统计数据的差错率,统计数据采用网上报送(如确实无条件,可采用电子邮件和传真),由被选定的企业单位直接报送。

  3、省贸促会对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和被选定的企业单位报送的统计数据进行核查,以保证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贸促会、统计局对统计数据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4、对外公开发布和提供行业统计资料,应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机密,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会展组织者基1

山东省会展组织者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

年报

山东会展组织者,包括直接从事展览、会议和节庆活动的主承办单位

企业直报省展协,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

2010228前网络直报、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

1

会展场馆基2

山东省会展场馆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

年报

山东会展场馆,包括为展览、会议和节庆活动提供场所的单位。

企业直报省展协,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

2010228前网络直报、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

1

会展服务商基3

山东会展服务商经营情况统计年报表

年报

山东会展服务商,包括为会展单位或会展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如会展展示设计、展会装饰搭建、展品运输、广告策划、文化传播、酒店、旅行社等

企业直报省展协,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负责组织、协调

2010228前网络直报、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

1

会展协会统4

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会展业情况年报表

年报

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

各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展业协会直报省展协

2010228前网络直报、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

1


五、定点统计的典型企业名单(暂定)

山东展协,山东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