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会展规范管理 促进山东经济发展

山东省工商局李学法副局长在第二届山东省会展行业年会上的讲话

     
大家好!
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第二届山东省会展行业年会”,我代表省工商局对这次年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也对中国贸促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会展业协会多年来对全省会展业发展作出的贡献和对全省工商系统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贸促会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会展业协会的有力推动下,在全省会展行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会展业快速发展,并已形成许多知名的品牌展会。据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全省共举办各类会展604次,2005年超过800次,象中国青岛国际啤酒节、中国(寿光)国际蔬菜博览会等展会已经成为国际品牌展会。2005年我省成功举办了全国秋季糖酒会、全国煤炭洽谈会,各地客商云集山东,既拉动了经济增长,又扩大了山东的知名度。在这里,借此机会,从会展发展的作用、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规范发展三个方面简要做些情况介绍。
一、发展会展业的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会展业的迅猛发展,有力的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发展:
      一是发展会展业促进配置资源有效配置,创造出现而易见的经济效益。一方面,企业通过参加会展,可以及时、准确、低成本的获取各种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企业在会展上可以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产品,尤其是新产品展示,可以激发消费者的需求。
      二是发展会展业提升了服务业的水平和支持力度。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需要相关服务行业的支持。除了金融、保险、运输外,会展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服务内容。制造业要生存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会展先行在西方国家已是普遍理念。会展业发展有助于中心城市增强面向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增强对周遍地区的服务功能。
      三是发展会展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据统计,展览业给当地所带来的相关产业的产值与展会本身的收入之比是10:1,即在会展上投入1元钱,当地相关产业中有10元的产出。如上海举办的财富论坛会期仅仅3天,但是留在上海酒店的费用就达数百万美圆,与次同时,会展业的发展提供和催生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工作机会。
      四是发展会展业促进了城市的发展,提高了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博螯效应就是其中一个例证。原本穷乡僻壤的博螯建成国际会议中心后,每年都有上百个国内外会议在次举行。而每年前来旅游度假的人更是络绎不绝。会展业成为整个海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会展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部门办展,未按法律规定办理展销会登记手续,造成监管工作被动。展会结束后,出现消费纠纷时,难以查究责任,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难以得到赔偿。
      二是维护消费者权益难度增大。由于缺乏严格的合同约定和明示,展销会的主办者(包括主办、承办、协办)与参展商及商品生产者之间的责任不明确,导致出现纠纷时,参展商的权益受到侵害,维权难度加大。
      三是展会虚假宣传现象仍然存在。展会广告宣传是展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会成败的重要因素。有的主办单位为招揽更多的参展商以获取更大利益,往往夸大展会的规模、档次,导致参展商的行业、参展商品的种类差异巨大,严重影响了展会的效果,造成参展商利益蒙受损失,因为被欺骗而聚众上访,造成诸多纠纷,甚至有的主办单位在获取了丰厚的经济利益后卷款而逃,无法追究责任。
      四是展会名称不规范。有些主办单位单纯追求展会名称的轰动效应,以求招揽更多的参展商参展,往往在名称上擅自加以“中国”、“中华”、“全国”甚至“国际”等字样,导致展会规模、参展商品与展会名称不一致,参展商、消费者无法辨别展会的真实规模和性质,给展会带来不良影响。
      五是有的展会仍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现象。特别是在县城和农村乡镇举办的商品展销会中,一些不法商贩把一些过期或假冒伪劣商品混入其中,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会展规范管理,促进经济发展
流通是社会再生产四要素中的重要一环,会展业本质上是现代流通的重要载体之一,会展业的发展是流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因此,加强对会展业的监管,也就意味着将对流通领域多种行业经营活动的监管有一个较大的促进。今后,我们将本着监管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加强会展规范管理,以促进山东经济发展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加强调研,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尽快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会展法律法规。目前,上海等地已经制定出了实际可行的地方法规,以规范促进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在2007年的重点调研课题中,也将展销会立法调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日程。
      二是落实主办单位职责,规范会展经营行为。落实主办单位职责,规范会展经营行为是规范会展业的前提。对此,我们一是将继续要求主办单位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招展、办展和对外宣传等活动,加强展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为会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二是督促主办单位严格查验参展商的主体资格,把住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参展商品的查验,防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参展商和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展览。
      三是督促展览场馆履行义务,协助规范会展活动。展览场馆既是展览活动的经营者,也是展览活动的管理者,在展览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督促场馆单位积极履行义务,维护展览活动的有序进行。如,在正式签订场馆租约前,查验展览主办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审查手续;在与主办单位签定的场馆租用协议中是否订立责任保证条款,对侵害参展商合法权益的赔偿责任如何约定等。
      四是实行信用管理,净化会展环境。为会展行业有关单位建立信用管理档案,进行信用管理,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经调查属实的,记入档案,对那些有一定实力、操作规范、记录良好的展览公司给予扶持、培育;对个别没有能力、屡次违规操作、不良记录较多的展览公司,依法予以取缔。
      五是加强对展会的市场巡查力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各级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加大对展会的市场巡查力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加强展会的商品质量监管,重点对参展商品的质量进行抽检,特别是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及时检查,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对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六是积极支持会展业协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会展行业协会作为会展业的自律组织,在会展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局将积极支持其制订各种行业规范以及展览活动的评估标准和操作程序;指导协会组织会员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山东展协,山东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