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济南市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上级关于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以建设区域最具活力的会展强市为目标,以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国际化为导向,大力推进场馆建设,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会展品牌,创新管理体制,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会展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努力将会展业打造成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既要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会展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会展业的市场化水平。
2.自主培育和大力引进相结合。坚持培育和发展品牌会展和会展企业,并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和高端品牌展会,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3.壮大主体与产业联动相结合。积极培育和壮大骨干龙头会展企业,同时积极推进会展业与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及会展上下游企业融合发展,打造会展业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
4.完善设施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统筹推进会展场馆建设和提升改造,全面提升支撑会展业发展的基础平台,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会展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优良的会展业发展体系。到2020年,全市展馆面积突破20万平方米;展会数量突破220个;展览总面积突破400万平方米;打造品牌展会18个以上、龙头企业3家以上;引进国家级品牌展会10个以上、知名会展机构3家以上;实现会展业直接营业收入16亿元,拉动相关行业营业收入2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场馆建设。
1.改造提升现有场馆。着力推动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功能转换和济南国际会展中心展会功能提升,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配套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打造专业性会议和消费类展会、专业展会的孵化培育平台。
2.推进西部会展中心建设。着力推进西部会展中心建设与运营,尽快启动西部会议中心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强化运营管理,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品牌展会集聚,打造集展览会议、展示推介、经贸洽谈、文化交流于一体的高端会展平台。
3.规划建设现代化国际博览城。着眼会展业长远发展,按照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原则,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泉城特色为目标,统筹考虑区位、产业基础等因素,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化国际博览城,提高承接全国性和国际性大型展会的能力,打造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会展博览城。
4.创新展馆管理运营机制。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展馆管理机制、运营模式和营销方式创新,制定公开透明的场馆使用规则,加强展馆软件建设,强化展馆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功能,提高展馆的运营服务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二)培育会展品牌。
1.打造自主会展品牌。建立品牌展会评估体系,精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品牌展会项目,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展会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全力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知名会展品牌。到2020年争取培育自主品牌展会18个以上。
2.培育创新题材展会。结合“四个中心”和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建设,围绕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整合资源,精心策划,努力打造和培育独具泉城特色的创新题材展会。到2020年争取培育新兴题材展会3个以上。
3.创办提升节事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充分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提升和创办特色展会和节事活动,塑造特色节事品牌,形成节事会展联动互进格局。到2020年争取打造本土品牌节事活动3个以上。
4.推进国际品牌认证。强化品牌建设,提高国际化水平,支持我市品牌展会积极申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和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展览业认证机构认证,扩大我市会展业的国际影响力。到2020年争取培育国际UFI认证展会5个以上。
(三)壮大市场主体。
1.打造会展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知名会展企业,通过并购、联合、参股、控股等形式组建大型展览集团。着力培育一批集展览策划、工程设计、广告宣传、现场服务于一体,竞争力强,示范引领作用大的本土会展龙头企业。全面提高组展办展和组织国际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争取打造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会展龙头企业3家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会展企业1家。
2.培育新兴会展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园区、市场创办展览项目,引导有潜力的中小型会展企业向特色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经营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和特色会展企业。
3.健全会展产业体系。以展览企业为龙头,以展会活动为主线,重点推动展、会、节、演、赛协同发展,加强与文化、传媒、娱乐、影视产业的联动,促进会展业上下游企业融合,带动策划、设计、搭建、广告、印刷、租赁、通关、餐饮、住宿、旅游等配套行业发展,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会展业发展体系。
4.推进市场化进程。鼓励、支持外资和各种经济成分的知名会展企业,参与我市展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专业化分工,提升展馆和办展企业的市场化竞争力水平。规范和减少政府直接办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企业举办和承办符合省会城市功能定位、引领带动力强、公益性强的大型展会活动。
(四)促进招商引展。
1.引进知名品牌展会。鼓励和支持利用各种资源、渠道广泛对接国内外知名组展商、展览业行业组织和国家级商会协会,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展会和国家级优质品牌展会,提高我市展会质量和影响力,到2020年争取引进国际性、国家级品牌展会10个以上。
2.引进品牌会展机构。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会展机构和会展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在我市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机构。形成会展+招商+投资的经济增长新模式。到2020年争取引进知名会展机构3家以上。
3.争办国内外知名会议。整合提升会议资源,积极争办由国际组织、国家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国际级或国家级大型会议,实现和发挥“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的溢出效应。到2020年争取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会议5个以上。
4.推进会展“走出去”。聚焦热点市场,支持企业参加以市政府名义组织的外埠品牌展会;积极培育境外展览项目,鼓励会展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自主举办境外展会,提高自有品牌展会影响力;支持会展企业与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合作,共同举办境外展会,提升会展业国际化竞争力。
(五)优化发展环境。
1.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制定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错位竞争、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加强与海关、税务、检验检疫、市场监管、公安、城乡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的协调,精简展会有关审批事项,优化会展办事程序。建设提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会展资源,建立会展业信息数据库,提供会展信息、政策法规、宣传推介、业务咨询、企业评估、人才培训等服务,实现政府、协会、企业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
2.推动“互联网+会展”发展。鼓励和支持会展场馆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展览。支持展览企业建立网络展会交易平台,实现实体展览与虚拟展览、线上线下交易之间的互补。推动展览场馆和展览企业信息共享,促进企业间信息互动,实现创新发展。
3.强化会展行业管理。重点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利用展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展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重点参展产品的追溯制度,建立参展商专利违法行为查处的协作机制及参展商违法行为线上线下追究制度。
4.推进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基础类、技术类、配套类、服务类标准制定。通过宣传培训、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强化展馆管理、经营服务、节能环保、安全运营等行业标准推广,形成面向市场、服务企业、科学合理的会展业标准体系。
5.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会展人才引智行动,重点引进会展策划和招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会展职业教育和在职人员培训。加强与国际会展组织或机构的交流合作,开展会展业高级人才培训。鼓励驻济高校开设会展专业或设置会展专业课程,培养适用会展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为我市会展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展业发展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各项任务目标。要建立会展业联席会议制度,充实人员力量,完善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我市会展业快速发展。
(二)强化政策引导。制定完善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设立会展业发展引导资金,进一步加大会展业发展引导扶持力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重点支持品牌培育、招商引展、展馆建设、人才培训等项目,推动会展业尽快做大做强。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会展环境和品牌展会的整体宣传推介,提高我市会展知名度。积极举办会展评价、论坛、研讨等活动,增强会展文化内涵,营造良好的会展文化氛围,不断提高我市会展业的影响力。
(四)健全统计评估制度。建立会展业专家智库,依托商务部展览业统计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立以展会数量、展出面积以及展览业经营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会展业评估和评价体系。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提升行业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办展、绿色发展、规范服务。


附件:2018——2020年会展业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2018济政办字3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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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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