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型展会需加强“营销”

2012年03月02日 国际商报

纵观我国会展业发展历史,政府主导型展会始终占据着主体地位,它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已经被广泛认可。

我们认为,政府主导型展会需加强“营销”。政府主导型展会是市场上的一个“商品”,也是主办单位——政府部门的一个“产品”,既要追求社会效益,也要讲求经济效益。“产品”适销对路才能占领市场,成为市场上的成功者。这就势必要求主办方、承办方具有强烈的“营销”理念,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会展的策划、组织、实施的每一环节、每一个细节,这是市场需要,也是展会生存及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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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型展会“营销”中应注意展会的定位问题和具体运营部门的角色问题。正确把握这两个问题,将有助于保证展会方向的正确性,确保展会“营销”工作有良好的基础,及展会“营销”工作的有效执行。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的定位是“中阿所需,宁夏所能”。

政府主导型展会的“营销”工作还应在充分履行好政府职能的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充分运用市场法则办事,并善于制定和有效执行符合市场法则和自身特点的个性化措施。首先,应加强目标群体的研究,突出一个“准”字;其次,应加强信息化建设,突出一个“通”字;最后,应加强服务管理建设,突出一个“专”字。
山东展协,山东会展